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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凯歌履行判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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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日报"长安街知事"微博1月8日消息,因著名导演陈凯歌到期不履行判决,今日(1月8日),北京海淀法院在《法制日报》等媒体刊登公告,公布了陈凯歌涉嫌侵犯名誉权案件判决书的部分内容。 2009年,陈凯歌出版了《我的青春回忆录:陈凯歌自传》(以下简称《自传》),该书"不是电影,不 ...
据悉,这一案件为 缺席判决,判决确定的赔偿金部分陈凯歌已履行完毕。 此案的缘起是2009年陈凯歌出版的《我的青春回忆录:陈凯歌自传》 (以下简称《自传》)一书。 这本书中提及了一名女性K及K的丈夫。
在一起名誉权案中,导演陈凯歌被法院认定构成侵权却拒绝道歉,法院于1月8日将案件部分判决进行公告,此后,陈凯歌委托律师声明,将会尽快履行判决,新京报记者1月15日从海淀法院了解到,该案已经正式履行完毕。
同时他表示得知情况后已第一时间与法院联络沟通,并委托律师立刻履行生效判决内容,将执行款项汇至法院指定账户。 15日,陈凯歌已遵照一审判决分别在《法制日报》《作家文摘》《北京晚报》刊登海淀法院公告。 该案判决已履行完毕。
他主动执行的行为,为社会树立了诚信守法的标杆,有利于助推树立诚实守信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,从这一点上讲,陈凯歌知错就改值得称赞。 观点1+N 马建红:在司法实践中,许多被称为"老赖"的人,并不是无力履行,而是不愿履行。
北京日报"长安街知事"微博1月8日消息,因著名导演陈凯歌到期不履行判决,今日(1月8日),北京海淀法院在《法制日报》等媒体刊登公告,公布了陈凯歌涉嫌侵犯名誉权案件判决书的部分内容。 2009年,陈凯歌出版了《我的青春回忆录:陈凯歌自传》(以下简称《自传》),该书"不是电影,不 ...
1月8日,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《法制日报》12版刊登一则公告。 公告称:原告邱路光与被告陈凯歌名誉权纠纷一案,因陈凯歌拒绝履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(2014)海民初字第20203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"被告陈凯歌在…
据《法制日报》1月8日报道,著名导演陈凯歌在一起侵犯名誉权案件中被判败诉,因拒绝按照判决书中确定的内容履行"赔礼道歉"的义务。
2019年1月8日,海淀法院公告表示,因陈凯歌拒绝履行判决中书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义务,根据当事人邱路光申请,法院在《法制日报》等媒体刊登公告,将判决书部分内容向社会公示。 公告发布后,"陈凯歌拒绝道歉"话题一度攀升到微博热搜榜第一名。
据悉,这一案件为缺席判决,判决确定的赔偿金部分陈凯歌已履行完毕。 此案的缘起是2009年陈凯歌出版的《我的青春回忆录:陈凯歌自传》(以下简称《自传》)一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