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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保监2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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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保险公司设计、拟订的分红保险产品,应当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)批准后方可销售,修改时亦同。 第六条 保险公司必须开发专门的电脑系统,并确保能够支持分红保险产品。
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. 保监发[2000]26号. 颁布时间:2000-02-18 00:00:00.000 发文单位: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... 第五条 保险公司设计、拟订的分红保险产品,应当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)批准后方可销售,修改时亦同。 ...
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发《分红保险管理 暂行办法》、《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 (保监发〔2000〕26号)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、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、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、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、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、新疆兵团保险公司、美国友邦保险有限 ...
七、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,《关于下发〈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〉、〈投资连结管理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保监发〔2000〕26号)及《关于印发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的通知》(保监发〔2003〕67号)废止。 八、本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。
第五条 保险公司设计、拟订的分红保险产品,应当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)批准后方可销售,修改时亦同。 第六条保险公司必须开发专门的电脑系统,并确保能够支持分红保险产品。
第一条 为规范分红保险业务,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,根据《保险公司管理规定》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分红保险,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,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。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保单持有人,是指按照合同约定,享有保险 ...
保监发[2000]26号中国人寿保险公司、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、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、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、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、新疆兵团保险公司、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、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、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、太平洋安泰人
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保监26号为了规范分红保险业务,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,本办法根据《保险公司管理规定》制定。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,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
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. 保监发(2000)26号 2000年2月18日 . 第一条 为规范分红保险业务,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,根据《保险公司规定》制定本办法。.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分红保险,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定的盈余,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。
发布部门: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: 保监发(2000)26号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、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、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、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、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、新疆兵团保险公司、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、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、中宏 ...